鄭商函〔2024〕534號
各會員單位:
根據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》第九條規定,經研究決定,自2024年8月7日結算時起,菜粕期貨2409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3%(原標準為10%)。
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,仍按相關規定執行。
特此通知。
鄭州商品交易所
2024年8月5日
鄭商函〔2024〕534號
各會員單位:
根據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》第九條規定,經研究決定,自2024年8月7日結算時起,菜粕期貨2409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3%(原標準為10%)。
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,仍按相關規定執行。
特此通知。
鄭州商品交易所
2024年8月5日